首页>烽火神忆破敌 > 第15章 戒毒所的求救信

第15章 戒毒所的求救信(第2页)

目录

老王看见陈宇就挣扎着下床,断腿的裤管空荡荡的:“陈副局长,您可得为我们做主!”

他往墙角的尿桶指,“有人受不了折磨,昨天夜里自尽了……”

小李蹲在床头登记,钢笔在本子上划得很慢。

“姓名:赵老五,烟龄八年,”

他的声音发哑,“被烟馆逼债,卖了闺女,后被强制戒毒。

在“备注”

栏里,他写下“被医生注射过不明药物”

,笔尖在纸上停顿许久,才敢落下。

施尔昌的铜戒指在阳光下泛着冷光,他正给烟民们发真正的戒毒药——用大黄、黄连熬的汤药,碗沿还冒着热气。

“喝了这个,”

他的声音放得很柔,“虽然苦,但能治病根。”

一个烟民突然抓住他的手,铜戒指硌在对方手背上:“你是……施警官?去年你给我递过戒烟的方子!”

(午时·戒毒所院子)赵刚把《戒烟暂行办法》贴在墙上,红纸黑字在阳光下格外醒目。

“第一条: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成瘾性药物替代戒毒,”

他的吼声震得树叶沙沙响,“违反者按汉奸特务论处,从严查办!”

烟民们的掌声稀稀拉拉,却透着劫后余生的激动。

陈宇让人把王医生押到院子中央,药瓶摔在地上,褐色的药丸滚出来,被军靴碾成泥。

“你还有什么话说?”

他往周明指,“周叔叔是1938年的老党员,被你折磨得差点认不出来,良心过得去吗?”

王医生的白大褂被风吹得猎猎响,突然瘫坐在地:“是李三逼我的!”

他的手往怀里掏,掏出张揉皱的电报,“他说要是不照做,就杀了我在北平的家人!”

电文上的“戴先生”

三个字,和烟馆交易时的代号相同。

(未时·审判现场)审判现场设在戒毒所的院子里,周围挤满了群众。

李大娘攥着鞋底站在前排,看见王医生就往地上啐:“丧尽天良的东西!

多少人家被你害了!”

她的鞋底还带着针脚,是连夜给周明纳的,想让他能走得稳些。

陈宇站在临时搭的台子上,手里举着《戒烟暂行办法》:“根据边区规定,”

他的声音传遍全场,“判处王志强死刑,立即执行!

所有烟民继续留所戒毒,费用由政府承担,痊愈后优先安排工作!”

枪声响起时,群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。

周明突然站起来,瘦骨嶙峋的手举得很高:“我提议成立‘戒烟互助组’!”

他往烟民们望,“咱们互相监督,互相鼓励,绝不再碰那东西,绝不再让特务利用!”

1945年11月初的平绥路附近,李大爷背着柴筐在敌军营地外转悠。

枯枝在地上拖出“沙沙”

的响,正好掩盖他数卡车的声音:“一辆,两辆……”

他往烟盒上划着道道,每道代表一辆运输车,“都是下午两点来,装的像是武器……”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

返回顶部